刘瑞琪
近年来,伴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,不少用人单位下班后依然利用社交软件或移动办公软件安排工作,给不少人带来困扰。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,全国政协委员、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的一份《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》,让“离线休息权”这个话题再次引发广泛关注。
“不看手机生怕错过重要的工作信息”“刚想休息工作群就弹出消息”“老板信息不敢不回,回得慢了有工作态度不积极之嫌”……如今,休息时间被迫参与工作已经成为不少职场人的日常。这种“隐形加班”模糊了工作与休息的边界,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生活空间被无形压榨,使得不少劳动者以损害身心健康的方式获得必要的生存条件,这对劳动者和企业来说都不利于可持续发展。
呼唤保障劳动者正常离线休息权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共识。今年1月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提到,针对网络时代“隐形加班”现象,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,以“提供工作实质性”原则和“占用时间明显性”原则作为对“隐形加班”问题的认定标准,保障劳动者“离线休息权”。
将离线休息权入法的提议,能够在立法层面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法律支撑。正如提案中所言,在线“被工作”了,就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助。要通过指导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列入界定、补偿离线休息权的条款,约定线上加班补偿标准,这样才能提高企业隐形加班的违法成本。
当然,推进“离线休息权”真正落地,并非易事。如何界定“线上加班”,如何认定“隐形加班”时长,如何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,如何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……总而言之,在保障劳动者“离线休息权”这个问题上,实操性是个需要细细考量的问题。
比如工会等组织可以从维护职工权益角度去介入,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,既有组织、法规的优势,也可以避免劳动者的后顾之忧。也不妨修订标准工时,对线上加班和工时补偿作出明确界定,加大监管力度,还可以在实践中逐步细化具体措施,引导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等。
“离线休息权”的保障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,但只有当它被越来越多的人看到、关注、思考,“离线休息权”才有可能一步步成为现实。毕竟,只有员工休息好,工作方可更高效;劳动休息张弛有度,企业发展才能更有可持续性。未来,劳动者对于“隐形加班”等侵权问题,也要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拥有休息时间不被工作打扰的底气。